关于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组织开展 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宏观层面的战略评估,促进科技评价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形成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由中国光学工程学会联合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光电科技产业化分会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依托学会集群平台的丰富资源,组织院士、行业专家等搭建了具有公信力的评价团队,推出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遵照国家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评价的要求开展学会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二、科技成果评价意义
1.对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运行情况和能力建设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并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2.对科研项目的整体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对相关机构组织实施计划任务情况提出咨询意见。
3.对有意向成立重点实验室或申请重大科研项目的机构开展专业化评估,并向相关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4.对于科技成果登记和推荐国家相关部委科技奖励提供佐证材料。
5.通过评价的项目优先推荐与投资机构对接,获得资金支持。
6.通过评价的项目享受产业园区落地优惠政策。
7.通过评价的项目优先参与军民融合合作。
8.对企业以后认定或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成果转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提供权威的证明材料。
9.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对企业以后上市融资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三、申报范围
光电及交叉应用领域,学会将根据领域匹配评价专家。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直接向学会提交科技成果评价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2.对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录入科技成果库,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网评。
3.对通过网评的项目成果,将组织行业专家召开成果评价研讨会。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ik@csoe.org.cn。
(二)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
六、附件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书模板
2.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模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索尼珂 邓伟
联系电话:022-58168515
电子邮箱:sonik@cso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1号楼6层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2015年10月9日